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因工作需要,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原则
(一)招聘岗位
学生宿舍管理劳务人员10名,其中男性4人、女性6人。
(二) 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道德品质优良;
3.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
(二)遵守该岗位工作职责、安全职责。
(三)年龄在22-45岁之间,无其他单位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中专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
(五)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六)本院曾聘优秀临时辅导员助理优先、军转干部优先,有相关专业技术资质证书、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及相关工作经、社会特长验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聘任工作全过程由学院人事处牵头,学工部配合完成。
(一)个人报名程序
1.请报名人员下载《学生宿舍管理员应聘报名表》填写并发送至mrz0606@163.com ,或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人事处办公室领取《学生宿舍管理员应聘报名表》填写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4日 。
3.联系电话:15094628651。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由学校人事处牵头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核实,根据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26日在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要求提供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1年10月28日 ,地点: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人事处304室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 2021年10月29日在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现场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个人简历;
(2)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
(3)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3张;
(5)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三)招聘形式: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时间与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聘用
1.本次招聘本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面试和适应期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的综合得分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面试后,考察合格者按名次排序依次聘用,聘满为止,由于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依次递补。被聘人员上岗前需要提供相应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合格者方能聘用,学院以电话方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岗时间;
3.工作考核适应期为一个月。不适应、不合格者、需自动放弃,空缺将由考察合格者名单内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
被聘人员不低于黑龙江省最低平均收入1450元。
(二)待遇
1.根据被聘人员情况核定缴税标准缴纳、办理保险;
2.一个月工作考核适应期不合格的只按该岗位标准发放当月工资,无其他待遇;
3.在岗期间不提供用餐、不提供交通工具。
五、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面试人员须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材料及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代章)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