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体现党和政府以及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奖助学金学》,特制定《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医学技术系奖助学金学》评定工作制度。
一、名额分配与方案确定
医学技术系团总支按照学院文件规定的名额指标数,根据各班享受人数占全系整体享受人数比例拿出分配各班受助、受奖人数方案,报系党总支审批后下达到各班。
二 、评定原则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学习成绩较好、综合素质较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在系部表现突出,社会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突出,具有创新能力,上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需达到95分以上。(如没有此条件者可按学习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列。)
6.获得此奖学金的学生为大二以上(含大学二年级)同学。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上学年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 。
5.获得此奖学金的学生为大二以上(含大学二年级)同学。
若上学年课程难度较大,没有能达到平均分数要求的同学,可适当将要求分数下调1-5分,以激励班级同学努力学习。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各科都要及格以上),表现良好,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等各项活动。
四、评定
各班奖助学金由各班具体评定班内的受助、受奖人员,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各班要建立学生的困难档案和学生成绩、操行量化考核档案,作为评定的依据。
1.在系部确定所有受助、受奖同学名单后,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签字,将申请材料上报系里。
2.系里接到上报名单后,对受助、受奖学生资格根据上报的成绩、操行评定排序进行审查,并在学生中进行抽查,确定无疑后上报院学工部审批。
五、监督与检查
1、成立各类奖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胡雪芬
副组长:宋志坚
成 员:全体辅导员
2、凡对评选异议者或认为不公平可直接拨打电话217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