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有害健康。加强校园内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意义。为营造卫生和谐的校园环境,关爱师生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规范师生的日常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医学技术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医学技术系禁烟管理办法。
一、禁烟范围
(一)建筑物内禁止吸烟。包括各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办公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场所。
(二)校园及运动场禁止吸烟。
二、禁烟人员
系内所有学生。
三、对违禁者的处罚
(一)凡在校园内吸烟的学生,吸烟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如第二次再吸烟,立即给予通报,通报后取消该名学生本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部”资格;取消本学年贫困生困难补助资格、取消本学期申请奖学金资格。学生违禁吸烟受罚两次及以上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被通报的学生,扣除该学生综合测评分5分。
(三)教室及寝室内发现烟头,无法确认当事人,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再发现烟头,取消班级评优资格,减少班级奖助学金的分配指数。
四、加强禁烟的检查落实
设立巡视检查小组
组长:宋志坚
副组长:齐莉、艺薇、高艳辉
组员:全体辅导员、系纪检办公室及学生干部
检查小组每天不定时对系里进行巡视检查,劝阻和处理吸烟行为。
五、措施保障
(一)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劝导工作,明确吸烟危害。学生团员、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配合系里积极开展“禁烟活动”。
(二)广大教师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在校园内禁止吸烟。
(三)全系师生相互监督,发现学生在校内吸烟,应积极主动劝阻,不听劝阻者向系办公室或导员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2172251。
(四)对举报他人抽烟的人员,经调查情况属实,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此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