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区管院聘”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队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满足我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及薪金标准详见《2022年哈尔滨市松北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临时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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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2.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4月4日。
3.凡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曾被开除公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者不适宜相关工作情形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哈尔滨新区人才公益服务平台(“智汇新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12时止。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将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拟报基层医疗机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2),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1)《2022年哈尔滨市松北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临时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的扫描件。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4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4月4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1976年4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考试。
(三)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的确认。报考者须携带网上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报名表》(正反面打印2份、本人签名)参加资格复审。凡发现原件与网上报名的扫描件不符的、原件不足且无法及时补充的、原件真实性存疑的及其他不得通过资格审查情况的,取消报考者资格。
(四)面试
面试考察报考者与报考岗位的专业匹配性。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和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备案
各基层医疗机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到卫健局审核、备案。
(六)体检及考察
按照体检通知,报考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到指定平台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考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由各招聘事业单位全程审核把关并负责解释。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以及境外返回的报考者应及时申报,并自觉接受松北区防疫指挥部的相关防控及检测措施,合格后方可履行招聘相关程序。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通知。
(六)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具体联系信息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