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牢筑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根基,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不断强化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更好地激发党支部书记抓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争做“十佳”优秀党支部书记、创建“十佳”先进党支部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突出抓基层、打基础这一主线,坚持抓主题,推进地委战略任务落实;坚持抓创新,推进探索新常态下党支部建设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有效办法;坚持抓基础,推进党支部建设和制度建设稳步发展;坚持抓教育,推进党支部书记党性观念和理论素养提升;坚持抓指导,推进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互联互动、覆盖联动,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争创条件
(一)“十佳”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1.党支部团结有力。党支部书记、委员健全,有明确的分工,能够各司其职,分工抓好党支部工作。党支部书记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意见统一、合谋共事,能够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党员和群众认可度高。其他班子成员能够履行“一岗双责”,重视党建工作,熟悉党建工作相关知识和要求,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
2.党员率先垂范。支部党员熟悉党的建设基本知识,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党性观念较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能够带头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在本职岗位上能够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3.基本制度执行较好。党支部能够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能够结合实际开展基本制度落实执行年活动,在制度的执行上有创新、有特色,使党支部基本制度有吸引力,党员对基本制度的熟悉程度和执行度较高。
4.活动阵地建设标准。党支部活动阵地利用率较高,桌椅、图版、电化教育设备等基础设施齐全,在党建工作图版和墙体文化建设上有新意,活动阵地有较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
5.党支部活动经常。党支部能够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党日活动、帮扶对接等,注重与其它党组织互联互动,在本地区有效好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6.重视典型经验宣传。对党支部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能够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宣传力度较大,在地级及以上媒体或刊物有信息、有报道,有先进典型或工作经验。
7.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实。党支部班子成员能够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没有违法违纪人员,支部党员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
8.内业建设真实规范。“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两学一做”等各类记录真实,有组织活动图片,有视频、影像资料,各类台账、表格规整健全。
(二)“十佳”优秀党支部书记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地委保持高度一致,不说背离党的话语,对党的政策掌握得比较深、比较准。
2.有廉洁奉献意识。对党支部工作充满热情、尽职尽责,能够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能够监督好支部党员,共同遵守纪律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党员完成党的各项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支部书记做事讲民主, 为人正派、宽厚、实在,处事公道,心胸开阔,能够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取长补短,能够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去教育影响党员和群众。
4.精通党务专业知识。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具体全面,对如何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有独到的见解,在具体工作中能切实掌握自己面临的环境,能够综合考虑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支部存在的实际问题,科学合理地抓好党支部工作。
5.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根据党支部建设实际情况,把党支部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经济工作或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在结合点上动脑筋,主动进行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有党支部特有的党建品牌。
6.党员和群众认可度较高。善于团结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党支部的各项决策落实到位,能够积极主动地帮助困难党员和群众,群众口碑较好。
7.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说话有条理、有层次、有内涵,能够较为生动地讲党课和详细地介绍党支部各项工作,善于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
8.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抓党支部建设中有典型的做法和经验,党支部书记个人或党支部经验在地级及以上的媒体、刊物发表。
三、方法和步骤
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地委各直属党委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地委组织部从推荐对象中确定选树典型。
1.广泛听取基层意见。(8月15日至8月31日)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先进性,注重群众公认。各地、各部门(系统)要对基层推荐的选树对象进行认真、全面、严格的审查,注意听取被推荐对象所在地(部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在严格把关基础上确定初步选树对象。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9月1日至9月15日)对推荐选树对象书面征求同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推荐“十佳”先进基层党支部要征求纪检、信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安监、环保、卫计委、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十佳”优秀党支部书记要征求县级纪检部门和所居住地的社区(村)党组织意见。
3.对推荐对象公示。(9月16日至9月22日)推荐对象要在本地、本系统(部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要及时查清做出结论;一时查不清难以做出结论的,不能推荐上报。公示期结束后,经各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确定正式推荐选树对象。
4.上报推荐材料。(9月23日至30日)主要包括推荐情况报告、推荐先优审批表、先优事迹材料(见附件1、2),地委组织部将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定初步入围名单。
5.实地审核调研。(10月1日至10月15日)初步入围名单确定后,由地委组织部组成审核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拟选树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12个“十佳”先进党支部和12名“十佳”优秀党支部书记拟选树对象,拟选树对象在“兴安先锋”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民主投票。地委组织部将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和民主投票情况,最终确定10个“十佳”先进党支部和10名“十佳”优秀党支部书记,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择期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高标准推进选树工作。双“十佳”评比选树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地委组织部将采取实地调研、谈话了解、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不许弄虚作假,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过得硬、树得住,经得起检验。
(二)要广泛宣传典型事迹。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和其他传播媒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使组织推荐、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宣传先进、弘扬正能量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在全区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评选为“十佳”先进党支部和“十佳”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先进事迹,由所推荐的党委组织部门,制作成为专题片在全区展播。
(三)要把握推荐名额。各县(区)委、地直机关工委选树推荐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各不超过2个;各林业局党委选树推荐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各1个;其它党委在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中任选其一推荐,限报1个,如没有符合标准的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也可不参加推荐。如各地、各单位推荐对象的实际情况,与推荐要求和标准相差较大,将列为重点整顿对象,进行整改。
附件:1.全区争做“十佳”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和审批表、创建“十佳”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2.填表及有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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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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